2026 年 3 月 17 日 19:23 更新吉尔吉斯国家银行对两家商业银行各罚款 5.5 万索姆,因违反法律和监管规定。国家银行在监管职能框架内实施此类制裁,以确保金融部门稳定并最小化信贷组织风险。监管机构传统上不披露金融机构名称。总罚款金额 11 万索姆。